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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造商的结算发票能否抵扣?

编辑:株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5-21

建筑业是营业税纳税人,不交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一般规定:

1.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代开.

3.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统一发票》.

4.《建筑业统一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代开.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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