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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满额赠送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编辑:株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26

答:消费满额赠送。对于这种方法,小编认为,这是捆绑销售的一种。捆绑销售,也是企业常用促销手段的一种,在这种促销方式中,会有一种商品(服务)作为主货物(服务),搭送的商品(服务)作为从货物(服务),因此也有人形象的称之为搭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捆绑销售中的从货物(赠品)作为企业商品的一种,在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时,不是作为视同销售收入,而是作为销售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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